從重追責|私拉電線充電致電動自行車失火,江南區一當事人被行拘10日
2019-09-18
人在家中睡,火從樓道來
從重追責|私拉電線充電致電動自行車失火,江南區一當事人被行拘10日。
2019年9月15日00時04分,南寧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報警稱江南區沙井大道公園大地A區7棟1樓發生火災。接警后,指揮中心立即調派沙井中隊4車20人火速前往處置?,F場燒毀電動自行車一輛、燒損電動自行車兩輛,無人員傷亡。
起火原因
據知情人透露:車主為貪圖方便,私自從三樓家中接拉電線至一樓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引發火災。
經查明,陸某私自接拉電線給電動自行車充電,過失引起火災,2019年9月15日,公安機關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,對違法人員陸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,過失引起火災,尚不構成犯罪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01 樓梯間充電爆炸起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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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 家中充電突發冒煙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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