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市:將規劃建設公共充電站362座,充電樁1.6萬余個
近年來南昌市新能源電動汽車數量不斷增多,而充電樁就是電動汽車的“加油站”。充電樁等基礎設施配套不到位等問題,已成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制約因素。
日前,南昌市自然資源局就《南昌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設施布局規劃》進行批前公示。規劃顯示,全市將建設分散式公共充電設施298處,合計充電樁約9300個;城市公共集中式充電站64座,約建設不少于7000個充電樁;共計將新增16300多個充電樁。
為深入貫徹國家能源戰略,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政策,南昌市編制了《南昌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設施布局規劃》,通過對南昌市中心城區范圍內進行充電樁設施的布點規劃,以便科學規劃充電配套設施布局和建設,形成較為完善的配套服務體系。
規劃總體方案按照“專用為主、公共為輔、快慢結合、分類落實”的原則,建立充電設施分類布局體系,并按照充電設施分類,分為自用充電設施、專用充電設施、公共充電設施三大結構體系。根據規劃方案,公共充電樁設施按照服務對象充電需求,分為集中式充電站和分散式充電樁兩類,主要結合公共停車場、開放性配建停車場(商業綜合體、公共建筑、體育場館、電力樞紐、交通場站)等場所建設。
南昌市分散式公共充電樁主要結合大型公建設施、公共停車場、樞紐場站布設,共規劃分散式公共充電樁設施298處,合計充電樁約9300個。其中,結合大型公建設施布設66處,共有充電樁約3800個;結合公共停車場布設232處,共有充電樁約5500個。我市將在規劃范圍內規劃64座城市公共集中式充電站,建設不少于7000個充電樁。
在專用充電設施布局方面,專用車(含環衛、公安巡邏、物流、郵政、電力搶修、電動作業設備等)可結合日常車輛停放場所設置,建議企業、部門根據配置新能源汽車車輛數,按合理的車樁比建設車輛專用充電設施。
在自用充電設施布局方面,自用充電設施主要結合住宅及辦公場所、醫院、學校、文體等大型公共建筑、工業與物流企業的配建停車場等進行設置??紤]到電動車正處于起步發展階段,規劃采用預留與配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配置。規劃不作具體布局選址,通過推行充電設施配置準則及配建標準,即可控制落實該類充電設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