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: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站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
昨日,昆明市委副書記、市長王喜良主持召開市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。會議確定,大力推進昆明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,確保到2022年,基本建成與電動汽車擁有量相適應的“車樁相隨、布局合理、智能高效”的充電設施體系。
會議認為,要堅持市場需求為導向,根據電動汽車不同發展階段和應用特點,緊密結合公用、專用、自用不同領域的充電需求,加強統籌規劃,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和空間布局,多措并舉加快發展。到2022年,基本建成與電動汽車擁有量相適應的“車樁相隨、布局合理、智能高效”的充電設施體系。
會議確定,科學建設充電基礎設施。要適度超前建設公用充電設施,特別是加快推進公共停車場、園區、高速公路服務區、旅游景區充電設施建設以及居民小區等區域的公共充電設施建設。
其中,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車場、社會公共停車場、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停車場,按照不低于15%的車位比例建設以快充為主的充電設施,達不到比例的,規劃部門不予審批,竣工驗收不予通過。要優先推進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建設,優先配建服務領域充電設施,加快公共機構充電設施建設,確保到2022年底,實現配建比例不低于15%。
要切實推動自用充電設施建設,新建住宅至少10%的停車位建成充電設施,其余車位應預留安裝條件,鼓勵在住宅小區公共停車位上配建充電設施,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。鼓勵充電設施運營企業、物業服務企業等參與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,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和充電設施建設。
會議明確,要建立完善服務體系,加強充電配套設施規范化建設,打造充電設施智慧管理服務平臺,加強建設運營管理工作,建立多元化建設運營方式。要加大政策資金支持。對在昆明市投資建設,通過驗收并對社會運營,已接入市級新能源平臺的充換電設施、集中式充換電示范站、充電設施示范小區給予財政補貼。其中,在全市范圍內道路臨時停車泊位,給予新能源汽車2小時/天的免費停車優惠。鼓勵各類停車場提供充電服務實時停車優惠。
來源:昆明日報